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重如泰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根本遵循。在“江西新余佳乐苑火灾事故”中,总书记明确要求“深刻反思、压实责任”,再次警示我们必须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筑牢安全防线。
总书记反复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意味着鲜活生命的逝去、家庭的破碎和社会的损失,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和压舱石[1][2]。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这个观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3]。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丝一毫不能放松,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4]。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将安全责任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3]。
对于企业而言,安全生产不是简单的合规义务,而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根本前提。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5][6]。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7]。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高度警醒,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见效[8][9]。
今天的会议,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生命重于泰山”的使命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2024年以来,全球安全生产领域呈现政策收紧态势,多国及地区通过立法与标准修订强化安全监管体系。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于2024年7月1日生效的工作场所暴力预防安全标准,成为美国首个全面覆盖该领域的法规,要求雇主将暴力预防计划系统整合入现有 injury and illness prevention plans,标志着安全生产管理从单一风险控制向全要素综合防控转型[10]。同期,美国联邦层面同步推进多领域法规升级,EPA计划将9种PFAS物质列入RCRA“危险成分”清单、制定PFOA和PFOS国家饮用水标准,并修订《清洁空气法》风险管理制度(RMP)以覆盖11,000余家化工设施,OSHA则同步更新化学品风险评估与报告程序,形成“标准制定-风险排查-责任追溯”的闭环监管网络[11]。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系统性风险防控为核心目标,通过分阶段推进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方案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强调将安全生产管理嵌入企业运营全流程,要求企业建立从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到整改验收的全链条管理机制,最终实现“责任主体明确化、排查频次常态化、整改流程闭环化、培训记录规范化”的治理目标,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可量化、可追溯的实施路径。
方案从责任架构、流程管理、技术支撑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责任主体方面,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需牵头制定专项预防计划,确保员工参与机制落地,如加州法规要求的员工代表参与隐患评估与整改监督[10]。在隐患排查与整改闭环管理上,强调动态化排查机制,要求企业结合行业特性制定差异化排查频次(如化工企业参照EPA RMP标准实施季度全覆盖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的电子台账,确保隐患整改率与闭环率达100%。在技术支撑层面,方案推动企业应用数字化工具实施风险评估,同步强化培训记录管理,要求企业留存至少3年的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包括化学品接触史、应急演练记录等关键信息,为监管追溯提供依据[11]。
上述措施与国际监管趋势形成呼应,既吸收加州工作场所暴力预防中的员工参与机制,又整合EPA化学品风险管控的技术标准,为企业提供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行动指南,助力构建长效安全生产治理格局。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核心要义在于构建系统化的责任落实机制,通过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管理路径,形成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尽管当前参考材料主要聚焦于国际安全生产法规动态,但其体现的责任闭环构建逻辑与国内监管要求存在显著共通性,可为理解《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关键要求提供横向参考。
办法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要求企业建立党委领导、行政负责、专业监管的三级管理架构。这一架构与国际先进实践形成呼应,例如加利福尼亚州2024年7月1日生效的工作场所暴力预防安全标准,即明确要求雇主作为责任主体,需将预防计划纳入现有 injury and illness prevention plans,通过法定形式固定责任归属[10]。这种责任主体的法定化,与《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形成制度共鸣,均旨在解决“责任虚化”问题。
办法细化了“第一责任人”的7项法定职责,涵盖组织隐患排查、制定培训计划、保障安全投入等关键环节。从国际经验看,此类职责设定具有普遍性:加州法规明确要求雇主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并保留完整的培训记录[10];美国EPA在2024年推进的《清洁空气法》风险管理制度(RMP)修订中,亦要求11,000余家化工设施建立“从排查到整改”的全流程管理台账[11]。这些国际实践印证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隐患排查”与“培训教育”作为第一责任人核心职责的科学性,二者共同构成风险防控的“双轮驱动”。
办法创新性地提出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总监,其核心职能在于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独立性监督。这一制度设计与国际监管趋势高度契合:美国OSHA计划在2024年更新化学品风险评估程序,要求企业设立专职EHS(环境、健康、安全)监督岗位,独立于生产部门开展风险评估[11]。专职安全生产总监的设置,能够有效破解“重生产、轻安全”的传统管理惯性,通过独立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培训落实等关键环节不走过场,为责任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综上,《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通过“责任主体法定化、职责清单明细化、监督职能专业化”的三重设计,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其核心逻辑既吸收了加州法规“责任-排查-培训”的闭环管理经验,也借鉴了EPA对高风险行业的专业化监管思路,最终形成兼顾本土实践与国际视野的监管范式。
近期多地发生的安全事故已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惨痛事件集中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系统性薄弱环节,其本质问题呈现出**“人祸大于天灾”**的显著特征,即事故发生的核心诱因并非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是人为失误与管理缺位的叠加效应。以下结合上海、山西两地典型事故案例,从事故经过、原因剖析到教训总结展开具体分析。
上海某企业在设备检修作业中,因未悬挂作业告知牌且未执行上锁挂牌程序,导致非作业人员误启动设备,造成正在内部作业的3名员工被机械挤压伤亡。现场勘验显示,作业区域未设置物理隔离屏障,安全警示标识完全缺失,且作业许可审批记录存在明显造假痕迹。山西某餐饮场所则因燃气使用规范长期缺失,操作人员违规改装燃气管道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连接软管,在泄漏气体达到爆炸极限后,因操作电气设备引发空间爆炸,导致5人死亡、12人受伤,事后调查发现该场所从未开展过燃气安全培训,日常检查记录为空白。
从管理维度看,两类事故均存在制度空转与执行衰减的共性问题。上海事故中,企业虽建立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但未将“上锁挂牌”等关键控制措施纳入班前交底流程,现场监护人擅自离岗且未履行监督职责;山西事故企业则完全缺失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设备维护周期、操作人员资质要求等基础规范,形成典型的“有章不循”与“无章可循”两种管理失效模式。从人员维度分析,安全意识淡薄与技能不足直接导致违章作业:上海作业人员未拒绝无许可作业指令,山西操作人员对燃气泄漏应急处置知识完全匮乏,反映出企业在安全培训方面的形式化倾向。
上述事故揭示出当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三大核心盲区:一是现场风险管控的“最后一米”失效,关键作业环节缺乏可视化的过程监督手段;二是安全培训的“知信行”脱节,培训内容与实际操作需求脱节,未形成“学-考-用”闭环;三是隐患排查的“表面化倾向”,未能运用风险分级管控思路识别高风险作业场景。企业需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本质是对人的行为的有效管控,必须通过强化“作业许可-过程监督-应急处置”全链条管理,将制度要求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为,从根源上遏制“三违”行为的发生。
这些事故案例再次印证:安全生产领域不存在“偶然事故”,每一起伤亡事件背后都隐藏着可预防的管理漏洞与人为失误。企业唯有建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以“零容忍”态度治理违章行为,才能真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近期多地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管理体系中仍存在现场管控不到位、责任链条不闭合、员工参与度不足等薄弱环节。为系统性破解这些难题,需通过“问题-措施-成效”的深度对比,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模式,构建安全生产管理的升级路径。
上述经验共同构成“科技+管理+文化”的三维提升路径:周源山煤矿的动态评估体现科技赋能的精准性,赵石畔煤电的示范岗与设备体检凸显管理机制的系统性,威胜集团的激励体系反映安全文化的浸润性。三者协同发力,既解决具体场景的安全痛点,又构建可持续的安全管理生态,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应用的参考范式。通过标准化提炼这些经验中的核心流程与关键控制点,可帮助企业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预防”的本质安全跨越。
当前企业安全生产领域仍存在系统性短板,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层层传导,已成为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从本质上看,这些短板源于责任落实、管理机制、人员能力三个维度的深层矛盾,集中反映了“重生产轻安全”“重形式轻实效”的思想偏差,亟需通过系统性剖析找准根源,为后续整改提供精准靶向。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安全隐患滋生的核心症结。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职责,如未按要求每季度带队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导致安全管理“上热中温下冷”[12]。分管负责人职责模糊,对分管区域安全督促检查缺位,某车间负责人因未及时发现作业隐患被考核的案例,暴露出责任压力传导存在“中梗阻”现象[13]。全员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鹏珠公司未安排作业监护、胜轩公司未制止违规攀爬,甚至出现电源未上锁、脚手架无防护等显性隐患未被发现的情况,反映出“人人有责”异化为“人人无责”的管理真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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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的形式化运行加剧了风险积聚。在隐患排查环节,日周月隐患台账缺乏签字确认、应急演练未达每半年1次的计划频次,部分企业甚至提前填写值班记录“正常情况”,将动态管理异化为静态台账游戏[15][16]。基础管理层面,安全投入未记录、新员工三级教育无效果评价、特种设备(电葫芦、起重机)维护缺失等问题普遍存在,津市某五金企业消防通道堵塞、汉寿某化工企业油性车间化学品混存,暴露出现场管理的全面失控[15][17]。
行业共性问题尤为突出。以常州危化品监管为例,企业普遍存在“检维修作业风险识别不足”与“设备可靠性低”两大通病:检维修人员未执行特殊作业审批与能量隔离程序,设备因管线焊接缺陷、阀门质量问题、腐蚀磨损等导致故障,内蒙古华奥化工着火事故即为此类问题的典型后果[18]。此外,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不力,部分企业对极端高温、野火烟雾等新型风险准备不足,OSHA 2025年生效的PPE合身要求因采购周期问题导致合规延迟,反映出风险管理与技术合规的严重脱节[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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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能力的薄弱直接导致操作风险升级。培训失效表现为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上海“5·21”事故、美国Riverbend砂矿矿工死亡事故均证实,未开展针对性任务培训将直接引发操作失误[20]。汉寿某新材料企业甚至无安全生产教育考核记录,新员工三级教育沦为“走过场”[17]。意识缺失导致违规操作普遍:李某某冒险进入受限空间、何泽前未佩安全带攀爬脚手架,江西筠剑智能装备公司作业人员违规卸载氧气瓶引发爆炸,这些行为背后是对“安全红线”的漠视[14][21]。
必须清醒认识到,隐患即事故。从哈尔滨居民液化气罐使用不当引发爆炸,到银川烧烤店擅自更换减压阀导致伤亡,再到江西新余火灾因违法改建与监管失职造成严重后果,每一起事故都是隐患长期积累的必然爆发[22][23]。唯有正视这些短板,才能为构建本质安全体系奠定现实基础。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构建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核心保障,需以“责任落实”为首要任务,构建全链条、多层级的责任管理机制。当前,企业需严格遵循“三个必须”原则,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安全管理责任嵌入各业务环节与管理流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为确保责任落地,企业应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车间-班组-岗位”的五级责任清单体系。该体系需明确各层级主体的安全职责边界与考核标准,其中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具体业务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车间与班组聚焦现场安全管理,岗位人员落实操作环节安全规范,实现责任传递的闭环管理。
在责任考核机制方面,应将安全指标全面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与薪酬、晋升直接挂钩的奖惩机制。参照国资委“分类监管”模式,对高风险岗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即相关岗位人员若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未达标安全指标,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且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这一机制通过强化考核刚性,倒逼各层级责任主体履职尽责。
需特别注意的是,责任链条的压实需结合最新法规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责任体系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更新保持同步。企业应定期开展责任清单合规性审查,将法规要求转化为具体管理措施,通过制度修订、流程优化等方式,持续提升责任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本质安全能力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通过责任清单的精细化、考核机制的刚性化以及法规要求的动态化融合,企业可构建起“责任明确、层层落实、考核严格、问责到位”的安全管理责任链条,从根本上解决责任虚化、弱化问题。这一体系的有效运行,将推动安全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深化隐患动态清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环节,其核心在于构建以“事前预防”为导向的全链条管控机制。当前,需严格结合最新法规要求,通过系统性方法将风险管控端口前移,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效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为实现这一目标,需推行标准化的“隐患排查五步法”,形成闭环管理体系:
清单化排查需聚焦高风险领域,参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运行”等重点场景,制定分类分级排查清单,确保隐患识别无死角;溯源化分析要求突破表面问题,深挖根本原因,例如山西燃气事故调查中揭示的“培训缺失导致违规操作”问题,即需通过根因分析工具(如鱼骨图、5Why法)追溯管理漏洞;闭环化整改需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技术措施”三要素,建立“隐患-整改-验证”的跟踪机制;常态化回头看通过定期复查与随机抽查结合,防止隐患反弹回潮;公开化晾晒可借鉴安全生产“曝光台”机制,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及责任主体进行公示,形成舆论监督压力。
通过上述五步法的系统实施,能够实现隐患从“发现-分析-整改-验收-巩固”的全流程可控,将事后处置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企业安全生产筑牢防线。
为全面落实最新法规要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需构建“科技强安+素质固安”双轮驱动体系,通过技术创新与能力建设的深度融合,系统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这一体系的构建既响应了监管层面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刚性要求,也为企业实现安全风险精准防控提供了方法论支撑。
在科技强安方面,核心在于通过智能化技术手段减少人为干预、提升风险感知能力。实践中,需重点推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技术路径,例如周源山煤矿通过部署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井下高风险区域无人化值守与动态风险监测,将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事故率降低60%以上。同时,在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应强制安装气体检测报警仪、电子围栏等技防设施,构建“监测-预警-处置”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
科技与培训的协同赋能,本质上是通过“硬件升级+软件优化”的组合策略,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转变。技术手段为风险防控提供物质基础,培训体系则为技术落地提供人才保障,二者共同构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满足法规要求的核心能力支撑。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员工生命健康和企业长远发展全局,必须始终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根本遵循,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6]。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这要求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安全责任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凝聚全员合力筑牢安全防线[3][8]。
对于企业而言,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员工是最大的财富。我们必须将安全发展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战略与日常管理,通过治本攻坚行动压实各方责任,既抓“当下改”消除事故隐患,更立“长久立”完善制度体系[4][24]。各级管理人员要带头深入一线抓落实,全体员工要以威胜集团刘哲、吴涛等安全榜样为示范,主动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真正践行“我的岗位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的担当[13]。
当前,我们要以科技赋能筑牢“技防”屏障,以制度完善夯实“制度防”根基,以意识提升强化“人防”核心,构建“人防+技防+制度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铜墙铁壁[25]。唯有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细抓实每一项措施,才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守护万家平安与社会大局稳定[2]。让我们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指引,共同守护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全成果,为美好生活筑牢不可逾越的安全防线!